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期印发了《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(先进制造业领域)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,旨在规范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运作,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,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。
该管理办法明确,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(先进制造业领域)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,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科学决策、防范风险”的原则运行。基金重点投资于成都市先进制造业领域,包括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医药健康、新型材料、绿色食品等产业,支持企业做大做强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。
在基金管理方面,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实行受托管理机制。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基金的主管部门,负责基金的政策指导、监督管理啊和绩效考核;成都交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)作为受托管理机构,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和资产管理。受托管理机构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管理能力,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。
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。受托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征集、尽职调查、投资决策、投后管理、退出管理等工作,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基金运行情况。受托管理机构需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,确保基金安全运行。
在投资运作上,基金可以采取股权投资、参与并购重组等方式,支持先进制造业领域的重点项目。对单个企业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%,且不得成为被投企业的第一大股东(参与并购重组除外)。基金的存续期一般为7年,其中投资期5年,退出期2年,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。
在退出机制方面,基金可通过企业上市、股权转让、回购、并购等方式退出。受托管理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,及时实现基金退出,保障资金安全。基金收益按照“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”的原则分配,具体分配方案由合伙协议或章程约定。
风险控制是管理办法的重点。基金应建立投资决策、风险预警、止损等机制,分散投资风险。主管部门对基金实施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,对受托管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。对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该管理办法的出台,是成都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,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,吸引社会资本投入,将为成都先进制造业注入新动能,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,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。